欢迎访问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人民检察院 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院情概况
领导简介
机构职能
检察工作报告
检察专项报告
中国检察听证网
敖汉旗人民检察院服务中心
敖汉检察微信敖汉检察微信
敖汉检察微博敖汉检察微博
当前位置:首页>>案件发布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高忱决定逮捕
时间:2020-04-24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正义网北京4月22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高忱(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高忱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人民检察院
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新惠镇河东新区 邮政编码:0243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