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敖汉旗人民检察院对陈某某、庞某某涉嫌盗窃案提起公诉。
2019年5月至2019年7月之间,犯罪嫌疑人庞某某伙同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以掰断玻璃门门把手、撬卷帘门等方式先后在敖汉旗新惠镇、巴林右旗大板镇、宁城县天义镇等多地彩票站、手机店、超市实施盗窃,作案十余起,主要盗窃彩票站内刮刮乐彩票,手机店内手机,超市内香烟等物品。盗窃财物变现后均被二人挥霍一空。犯罪嫌疑人庞某某、陈某某系流窜作案,共盗取至少价值64016元刮刮乐彩票,2000元现金,以及若干香烟、五部华为手机及一辆摩托车用于作案。经鉴定,被盗香烟价值350元,五部手机价值10130元,摩托车价值1133元,二人共同盗窃价值总计77629元。
目前,此案已向敖汉旗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