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敖汉旗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诬告陷害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批准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与同村原村书记张某有矛盾,为报复张某,陈某捏造事实,向监察机关举报张某有严重违纪问题,意图使张某受到刑事追究。监察机关对陈某举报的线索逐一核实后告知其举报的内容不实,未查出张某的违法问题。陈某对监察机关的反馈结果不认可,仍旧恶意多次以相同的内容向上级相关国家机关恶意举报,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涉嫌诬告陷害罪,情节严重,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