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敖汉旗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采矿罪对被告人李某某批准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4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伙同他人,未办理采砂许可证在某采砂有限公司采砂证范围内和某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内非法采砂,已出售砂石近5万吨,未出售砂石总量为2万多立方米。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非法采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