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敖汉旗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严格执行党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赤峰市人民检察院和敖汉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防止疫情传播,并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健康安全,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保证诉讼工作正常进行。从1月29日(正月初五)开始,我院案管中心指派一名工作人员全天在岗,保证案件的及时规范受理、流转和送达,努力做到三个“当日”: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并努力实现案件受理、流转“一步到位”,把疫情防控工作和各项案管中心管理工作一同抓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案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