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八项规定 筑牢初心使命
——检察履职的纪律感悟与行动自觉
作为检察人员,我深刻认识到中央八项规定不仅是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更是我们基层检察工作者校准思想坐标、规范履职行为的“指南针”。结合基层检察院书记员工作岗位实际,我从学习践行八项规定中收获了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一、以“严”字为基,筑牢政治忠诚的“防火墙”
书记员岗位虽小,却处在司法办案的“第一环节”,案件记录与材料管理、法律文书的辅助制作与送达、诉讼材料的整理与归档等工作看似琐碎,却处处体现政治要求。记得在整理涉案件卷宗时,一份关于司法救助的会议记录需要精准核对救助对象信息,我深刻意识到,哪怕一个数字的误差都可能影响群众切身利益。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改进工作作风”,对我们来说就是要把“严”的标准贯穿到每一次记录、每一次归档、每一次沟通中,以“文经我手无差错,事交我办请放心”的态度,守住司法工作的“最初一公里”。特别是在处理涉密文件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杜绝“不拘小节”的侥幸心理,用实际行动维护检察机关的政治底色。
二、以“实”字为要,甘当服务办案的“螺丝钉”
中央八项规定强调“密切联系群众”,落实到书记员工作中,就是要当好检察官的“左膀右臂”、群众的“贴心桥梁”。在协助检察官接待来访群众时,我曾遇到一位因赔偿问题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当时检察官正在开庭,我便主动递上热水,耐心倾听诉求并详细记录,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案件承办人。这件事让我明白,书记员的“实”,体现在主动靠前的服务意识里——无论是庭审前的材料准备、庭审中的同步记录,还是结案后的卷宗归档,每一个环节都需要脚踏实地、精益求精。比如在制作电子卷宗时,认真标注证据目录、核对页码顺序,不仅能提高办案效率,更能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严谨与温暖。
三、以“廉”字为尺,守好职业操守的“警戒线”
书记员虽不具备案件裁量权,但经常接触案件细节、当事人信息,必须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中央八项规定严禁“接受礼品礼金”“搞特权主义”,对我们来说,就是要在与律师、当事人接触时保持“亲清”界限,坚决杜绝“打听案情”“传递消息”等违规行为。曾有当事人家属在电话中试图询问案件进展,我立即按照规定告知其联系承办检察官,并做好通话记录。这件事提醒我,廉洁纪律无小事,哪怕是一句看似平常的“闲聊”,都可能触碰纪律红线。我们要始终以“如履薄冰”的心态对待手中的工作便利,把“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作为基本准则,用清廉作风守护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
四、以“学”字为径,锤炼担当作为的“硬本领”
面对新时代司法改革的新要求,书记员工作不再是简单的“记录员”,更要成为“多面手”。中央八项规定倡导“求真务实”,落实到能力提升上,就是要主动适应智慧检务建设,熟练掌握电子笔录系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等信息化工具。面对工作,一开始的时候也曾出现低效,我就在一次次实战中总结出“听重点、抓关键、速整理”的记录技巧,工作效率明显提升。这让我懂得,只有不断学习新技能、新规范,才能跟上司法办案的节奏。同时,结合“以案促改”等警示教育活动,我深刻认识到,不仅要学业务,更要学政治、学纪律,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的行动自觉,做到“心中有戒、行有所止”。
中央八项规定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作为检察机关书记员,我们或许没有惊天动地的办案故事,但每一次严谨的记录、每一次耐心的沟通、每一次廉洁的坚守,都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生动践行。今后,我将继续以中央八项规定为镜,在琐碎中涵养定力,在平凡中坚守原则,用“严、实、廉、学”的工作作风,为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让青春在司法为民的征程中绽放出最朴实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