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敖汉旗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检察官走进四道湾子初级中学,开展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专项助学帮扶活动,向11名家庭困难学生发放助学资金19000元。
敖汉旗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办理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中,坚持“取之于案、用之于民、惠及公益”原则,积极探索惩罚性赔偿金规范化公益使用新模式,打破“惩戒止于处罚”的传统办案思路,推动司法惩戒与公益救助有机融合。
本次助学资金来源于涉民生公益诉讼案件违法行为人缴纳的惩罚性赔偿金。旗检察院通过精准摸排、严格筛选,将资金定向用于帮扶困境学生,切实缓解困难学生就学、生活压力。此次活动既是公益诉讼能动履职的生动实践,也让违法行为人通过公益代偿弥补社会损害,让群众真切感受到检察工作的司法温度。
下一步,敖汉旗检察院将持续完善惩罚性赔偿金公益使用机制,常态化开展公益帮扶、司法救助,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以高质效公益诉讼履职守牢公共利益底线,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