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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楫扬帆风正劲 勇立潮头逐浪高
时间:2023-07-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行走在敖汉大地,如同开启一场时空交错的穿越之旅。这里被誉为“文明太阳升起的地方”,是中国古代农业文明与草原文明的交汇之地,串联起了历史与现世的荣耀辉煌。星汉灿烂,一闪一闪。今天,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不干不行,干就干好”的敖汉精神,激励着各行各业、各族干部群众奋楫扬帆、勇立潮头。2022年9月,努鲁尔虎山北麓这片神奇的沃土,更因为有了一个获誉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而声名远播——敖汉旗人民检察院从此成为了全国基层检察院名副其实的排头兵。

旷日蓄时,铢积寸累,许多重大突破,无不是点点细微成绩的积累。近年来,敖汉旗人民检察院一代一代接续奋斗,加快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检察官依法能动履职,将公平正义送到群众身边,维护了边疆地区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该院先后获评“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集体一等功等,连续三届荣膺 “全国文明单位”。

曾经淘滤最辛苦,得来方知殊不易。看着沉甸甸的奖牌,敖汉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镭激动地表示:“我们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在检察工作各个方面,以强烈的检察责任感,主动担当作为,践行让人民满意的诺言。”

聚焦社会安宁,助力“平安敖汉”建设

敖汉旗境内矿产资源蕴含丰富,素有“金色敖汉”之称。近年来,敖汉旗检察官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在主动融入大局中聚焦社会安宁,用法治力量助力书写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精彩华章。他们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全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2018年以来,依法惩治严重暴力犯罪103人,惩治扰乱社会秩序犯罪409人,惩治网络犯罪268人,惩治贪腐犯罪21人,起诉黑恶犯罪54人,被评为“全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进集体”。该院通过不断加大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力度,倾力守护百姓“钱包里”“舌尖上”“头顶上”“脚底下”的安全。

2020年3月,敖汉旗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跨省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案,涉及300多名集资者。受案后,他们严查细审,经过两次退补,追诉漏犯2名,认定涉案数额高达4343万元,此案改变管辖被提起公诉后,1名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5名被告人也受到严惩。

“这些被骗之人,论学历很高,论教养也不差,但是在眼前利益的诱惑下,却被骗得很惨,原因何在?今天,我就给大家讲一个法律故事……”检察官一边审理案件,一边走进旗融媒体中心的演播大厅,通过《敖检说法》这一品牌电视栏目,向百姓宣传防骗、防拐、防犯罪等知识,同时,检察人员还借助“敖汉检察”微信公众平台、微博、“法律进万家”等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努力帮助百姓系好“平安扣”,守住“钱袋子”。该院检察官参加“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彰,该院被共青团中央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锻造一支过硬队伍,方能守护一方安宁。敖汉旗检察院着眼育能,打造素质文化“高原”,整体推进综合素质跨越式提升。他们强化队伍规范管理,形成“量化机制、竞争机制、流程机制、廉政机制”的制度文化模式,养成守纪、文明、廉洁、高效的良好院风,该院恢复重建以来,检察官零违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览”示范单位。院党组连续13年获评敖汉旗实绩突出领导班子,党组织被评为全区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39名检察官被授予各类业务标兵、办案能手、人民满意检察官、先进政法工作者、优秀党员等荣誉。

加大法律监督,维护“和谐敖汉”建设

能动履职,担当尽责,才能扎实推进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做实做优。2021年5月,省道210线一路口发生一起4死1伤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敖汉旗检察院提前介入后,发现该路存在岔口较多、道路突然变窄等情况,还发现,这已经是第二起在这里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于是,他们果断向公安、交通两个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迅速建立起协作机制。两部门快速反应,投资1000多万元,安装道路标识、监控设备等装置,实现了该道路范围内全程限速,确保了这里的交通安全。

多年来,敖汉检察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不动摇,立足民生福祉,始终聚焦民心民愿和“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他们瞄准“痛点”保民生,彰显为民情怀。2021年,当得知11名农民工180余万元工资被拖欠后,案件承办检察官克服困难,跨省了解情况,掌握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帮助农民工获得应有的劳动报酬。为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检察官又与劳动监察部门、法院共同签订《关于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协作机制》,共同筑牢农民工讨薪维权的篱笆。抓住“关键”促文明。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全面推开检察公开听证,完善“双向协议”制度,推出“四级责任制”“一定三包”“四快”等措施,从根本上破解非正常上访难题,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连续五年荣获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群众送来八面锦旗。2022年1月, 一名10岁女孩被父母遗弃无人监管,检察人员得知案情后,立即监督公安机关对其父亲以遗弃罪立案侦查,协调教育部门把孩子送至城区内寄宿制学校,并支持民政部门起诉变更监护权,认定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月发放救助金1300余元。

2012年,以谷子耕作为代表的敖汉旱作农业系统被联合国粮农组织认定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2013年,“敖汉小米”被批准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21年,敖汉小米被注册为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敖汉旗检察院将地理标志产品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工作重点,开展了“护航‘敖汉小米’品牌发展”专项监督行动,查获某雪糕冷冻饮品有限责任公司、胡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某教育培训服务有限公司、白某某、王某某非法经营案等,使“敖汉小米”市场真假掺杂、鱼目混珠的乱象得到了有效整治。

法律监督具有极强的专业性,这就要求检察干部队伍本身要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敏锐性。2022年清明节前,检察长王镭在头条网上发现了一个埋怨自己祖坟被一家养殖场随意抛弃的垃圾所侵占的视频。王镭立即派检察人员前去调查,不仅发现一家养殖场在周边随意堆放垃圾,沟壑中还有许多随意丢弃的死羊,散发阵阵恶臭。他们迅速向属地镇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属地镇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与检察官现场办公,问题当日得到整改。镇政府在全镇开展了一次养殖场周边环境集中整治,加强了对养殖场周边环境的监管;行业主管部门在全旗开展了一次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专项整治活动,并对全旗规模化以上养殖场周边环境进行了一次集中排查,从而达到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目的。

主动服务大局,促进“幸福敖汉”建设

“检察官,工钱已经打到我们的卡上了,这回真的谢谢你,如果没有你,我们这些钱就认瞎了。” 2022年春节到来之前,曾经为讨薪四处奔波的张大爷打来的一个感谢电话,让第二检察部一位检察官心里踏实了很多。讨薪工作虽然历尽波折,但是毕竟苦尽甘来,为农民工讨回180多万元辛苦钱,让他们都能过上一个好年了。

其实,早在2021年,敖汉旗检察院就联合旗法院、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办理了农民工讨薪案件协作机制,共同化解因欠薪而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两年来,已经支持农民工讨薪维权34件,帮助农民工讨薪430余万元,其经验做法在全市检察机关交流推广。

近年来,敖汉旗检察院主动融入经济发展大局,不断为企业的创新发展加注法治动能。“安商惠企”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敖汉旗检察院今年工作的又一亮点。2022年敖汉境内的一家龙头企业,因一起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被移送起诉,但是,在审查过程中,敖汉旗检察院帮助企业合规整改消除隐患,结合企业对受害人亲属进行赔偿,取得谅解等情形,决定对责任人给予不起诉处理,确保了企业正常经营,实现“因罪施救”“因案明规”。敖汉旗检察院还制定服务“六稳”“六保”具体措施22条,开通服务“绿色通道”,与5家企业进行“点对点”帮扶,解决法律问题36个。

敖汉旗检察院积极助力乡村振兴,通过开展共建活动,协调扶贫资金400余万元,帮助6个帮扶村全部提前脱贫摘帽。他们的做法得到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的充分肯定,被授予“全旗农村牧区结对帮扶工作先进单位”“富民结对共建优秀旗直机关工作队”“千村结对帮扶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做好生态保护,守卫“绿色敖汉”建设

敖汉旗是著名的绿色之乡,拥有“全国人工造林第一县”“全国人工种草第一县”“全国生态建设示范区”“全国再造秀美山川先进旗”,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全球500佳”荣誉称号。敖汉旗检察官坚定不移服务保障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健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检察长+河湖长” “林草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协同推进河湖“四乱”“白色污染”等问题整治,2018年以来起诉环境资源领域犯罪96人,办理破坏生态公益诉讼案件34件,督促清理占用河道20余公里、塑料薄膜土地面积13.4万亩、各类垃圾210万余吨。

敖汉旗境内湖泊、湿地众多,每年都有大量迁徙的候鸟来此栖息。2020年,一无知村民去湖泊里捕鸟,意外逮住了一只戴着GPS传感器的天鹅,传感器被他扔到河沟里,天鹅惨遭毒手,最终,此村民难逃法网。案件发生后,立即引起该院高度重视,发出检察建议3份,并从2019年开始,每年春秋两季,都要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 “保护候鸟迁徙”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他们到实地查看候鸟保护情况,对周边饭店、农家乐等餐饮场所是否存在捕猎、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并向群众宣传候鸟保护法律法规。

敖汉旗检察院坚持走融合发展、联手护卫的路子。2022年2月,旗检察院与辽宁省朝阳县检察院签署协议,共同建立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作机制。目前正与通辽市毗邻旗县检察院对接,签署合作协议,在服务保障蒙东地区“双子星座”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中协作共建、社会共治。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站在新起点,敖汉旗检察院将认真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把对党绝对忠诚体现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落实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上,体现在工作实效上,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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