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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汉旗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全文)
时间:2023-02-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月2日,敖汉旗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镭在敖汉旗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作《敖汉旗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旗检察院在旗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旗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聚焦“质量建设年”要求,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旗第十六次党代会部署,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用法治守护人民美好生活,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服务大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捕97人,起诉466人。突出惩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起诉强奸、猥亵、拐卖妇女、故意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46人,起诉盗窃、诈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多发性侵财犯罪47人,起诉开设赌场、寻衅滋事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137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化职务犯罪监检衔接配合制约机制,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4件,依法起诉5人,追赃挽损450余万元。向市检察院移送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3件,立案1件;向旗纪委监委移送线索2件。会同公安、法院一体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对情节轻微犯罪依法不批捕127人,不捕率56.7%,同比上升25.7%;不起诉256人,不诉率35.5%,同比上升24.4%。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建议变更强制措施13人,诉前羁押率同比下降32.5%。做实做细检察环节民族工作,积极开展“手拉手、心连心”、民族团结普法小课堂等活动,共绘民族团结“同心圆”,获评全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


着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

扎实开展“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市场经济秩序保驾护航。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18人,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9人。着力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开辟办理民营企业控告、申诉“绿色通道”。在自治区范围内率先探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联合旗工商联、财政局、司法局等八家单位建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并成立相应人才库,进行实质化运行,审结企业合规案件6件,对涉案企业相关责任人不起诉9人,力防企业因案陷入困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在办理的某国有企业和某民营企业涉嫌重大责任事故案中,适用同一标准对涉案企业进行合规审查,成为全市首批企业合规不起诉案件。


全力保障创新驱动发展

强化企业知识产权检察保护,成为全市唯一一家知识产权检察基层试点单位。办理假冒注册商标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件2件,均提前介入并建议公安机关追诉遗漏同案犯3人。构建知识产权行刑共治格局,联合旗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作配合机制,开展“敖汉小米”商标专用权、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活动,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1件,促成6家小米生产企业全部整改到位。在工业园区三家企业挂牌设立首批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有力保障敖汉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

促进做实“诉源治理”,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650人,适用率94.5%,同比上升7.2%;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100%。积极推进七号、八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与旗法院、公安局、应急管理局、邮政局等单位建立常态化联席研讨会商机制,促进敖汉地区寄递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持续健康发展。践行“两山”理念,推行“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模式,与旗委组织部、林草局等五家单位共建三十二连山生态修复基地,投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0余万元,种植榆叶梅、柠条30亩,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青山”的生态司法保护效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联合旗委宣传部、旗融媒体中心打造《敖检说法》普法栏目,现已累计播出17期,覆盖全旗农牧民;在光明网、《检察日报》、学习强国等主流媒体刊发稿件150余篇,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


二、坚持人民至上,着力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



精心办好民生检察案件

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大整改、大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批捕11人,起诉23人。有力推进养老诈骗专项整治活动,坚持打击、治理、宣传“三箭齐发”,真正保护好百姓的“养老钱”。开展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针对公示人员信息、公民涉疫登记信息泄露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4件,监督行政机关对公示人员敏感信息作去标识化处理,收回涉疫信息登记表6万余页。持续督促整治飞线充电等安全问题,制发检察建议4件,督促清理飞线500余条。开展乡村环境治理活动,制发检察建议5件,乡村环境得到有效治理。


用心回应百姓新期待

自觉扎实做好“稳心”工作,持续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9件,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以推动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为目标,院领导首次信访申诉案件包案18件,首办即化解率均为100%。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原则,召开公开听证会31次,检察长主持听证3次,听证后矛盾纠纷化解率100%,案结事了人和效果持续向好。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来实现,在办理聋哑人姜某涉嫌开设赌场案中,我们把听证开到案件当事人“家门口”,并邀请手语老师为其提供翻译,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将司法救助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因案造成生活困难的29名被害人或其近亲属申请司法救助金23万元。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选派84名干警下沉社区、公路卡口等疫情一线,共出勤2000余人次。


悉心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着力打造“向阳花开”未检品牌。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捕5人,起诉17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4人,不起诉15人,附条件不起诉11人,经个性化帮教后考上大学1人。坚持宽容不纵容,批捕涉罪未成年人2人,起诉2人。办理自治区首例未成年人滥用成瘾性药物右美沙芬片行政公益诉讼案,从源头保障未成年人用药安全。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对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行政机关,建议免职1人。开展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196次,筑起保护未成年人“防火墙”。发挥“家庭教育指导站”作用,以检察履职融通“六大保护”。与旗教育局联合开展“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工作,选派30名干警分别担任全旗62所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巡讲64次,受众达7万余人。向全旗未成年人家长开设“空中课堂”4期,点赞量超300万;针对监护失职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51份,并针对性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有力促进“甩手家长”依法带娃。


三、坚持能动履职,维护执法司法公平公正



刑事检察监督质效不断提升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依法监督立案6件,监督撤案7件;纠正漏捕1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4人;监督侦查活动违法行为60件,监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2件;提出抗诉3件。加大刑事案件自行补充侦查力度,办理自行补充侦查案件5件。与旗公安局联合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并实质化运行,提前介入36件45人,实现监督端口前移。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常态化开展监管场所安全检查活动。依法纠正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9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9份,发出检察建议1件。开展职务犯罪涉财产刑执行专项活动,追缴罚金70万元。


民事检察监督力度不断增强

加强民事审判、执行监督。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5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审判监督检察建议3件、执行监督检察建议42件。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向公安机关移送虚假诉讼线索2件,均已立案。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持续落实农民工讨薪案件协作机制,帮助农民工讨薪230余万元。


行政检察监督持续深化做实

发挥“一手托两家”双重监督作用,提出行政审判监督检察建议2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9件。有效化解讼争达6年的社会抚养费行政争议案件4件,促进案结事了政和。开展交通和自然资源领域非诉执行监督活动,发出检察建议8件。依法护航民生民利。对社保领域不作为、慢作为现象进行有效监督,向相关乡政府发出检察建议1件,直接责任人已被组织处理。


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纵深推进

公益诉讼立案43件,通过诉前程序办理38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检察长+”机制常态化运行。与旗林长制办公室共建“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协力构建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擦亮“公益保护”名片。依法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古树名木保护、退役军人权益保护、英烈保护等10项专项活动,取得良好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治效果。开展跨区域检察协作。牵头与辽宁省朝阳县检察院建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成功办理两起跨区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为蒙辽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更高质量的检察服务。助推传统村落保护。针对距今200余年历史的丰收乡宋杖子传统村落风貌被破坏等问题,以检察建议监督消除隐患11处,并督促将传统村落保护纳入村规民约,让人民群众“留得住乡愁”的期许不再落空,此项工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2022年,温暖我们的十二个检察瞬间”。

在检察系统考核的35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中,我们有30项位居全市第一方阵,排名第一。

四、坚持从严治检,锻造高素质检察队伍



坚定不移加强政治建设

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旗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0次。与旗委组织部、敖汉干部学院联合建成党性教育基地,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打造“四力同聚”党建品牌,被市委组织部评为“最强党支部”示范点。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从严从实强化作风建设,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填报重大事项23件,让“逢问必录”成为铁规、常态。


驰而不息提升业务能力

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培训机制,通过党员联系群众制度、青年干警轮岗交流、业务骨干到旗法院交流学习等方式,锻造“复合型”检察人才。与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检察院强强联合,就跨区域人才交流、检察专业团队共享、教育培训等方面开展长效合作,创设“东敖论坛”,交流发展经验,共解检察发展难题。院党组秉承“一任接着一任干,一张蓝图绘到底”的信念,带领全院干警接续奋斗,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首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全区先进基层检察院”。先后涌现出全区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赤峰市2022年度“法治人物”等一批优秀典型,18名干警在全区全市业务竞赛中荣获22项“业务标兵”“业务能手”等荣誉。


更加注重夯实发展根基

在旗委政府的支持下,扩建1700平米技术性用房,建成可视化模块机房、12309检察服务中心、未成年人生命体验基地、敖汉旗图书馆检察院分馆、干警家庭教育中心等功能性场馆,为敖汉检察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实施数字检察战略,高质量推进政法协同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试点工作,利用大数据平台接收案件272件,全面提升办案质效。通过自治区涉密专线网络分级保护测评,确保数据安全。


自觉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主动向旗委常委会、旗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2次,获旗委书记、旗人大常委会主任批示2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接受民主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走访代表委员20余人次,邀请四级人大代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检务活动200余人次,诚恳接受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评议和有关案件的监督,积极回应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主动公开各类程序性信息743条,发布案件23件,营造阳光透明的检务环境。


各位代表,敖汉检察工作迈出的每一个发展步伐,离不开旗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也离不开纪委监委、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的配合与制约,更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旗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敖汉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实效性仍需再提高,距离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协调,法律监督仍有缺位和不足。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与新时代检察工作更高要求还有差距,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就是责任,我们要以更大力度解难题、开新局。

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百姓对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全国文明单位”的我们,更加关注和期待。新的一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定自觉地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不骄不躁,接续奋斗,再创新业绩,再树新形象,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力政法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一要以更高标准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更加自觉维护和捍卫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好管住意识形态主阵地。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政治建设实效审视检察履职成效,以检察履职工作成效检验政治建设自觉。

二要以更深情怀保障民生福祉。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等刑事司法政策,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持续提升参与社会治理的广度和深度,联合公安机关探索危险驾驶等轻罪案件和未成年人犯罪诉源治理机制,“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推出办理企业合规案件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模式,努力当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娘家人”。持续推进知识产权检察司法保护。加强与敖汉周边检察机关沟通与协作,构建环敖汉区域公益诉讼“保护圈”。立足办案积极融入乡村振兴建设。持续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以检察履职促进“六大保护”走深走实,以“我管”促“都管”,把校园建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

三要以更新理念强化法律监督。围绕党的二十大有关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部署,深入落实《意见》,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加大自侦案件办理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加强民事诉讼精准监督,做到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审慎、稳妥探索推进虚假仲裁、虚假公证问题监督治理。统筹推进对行政生效裁判、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着力加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拓展公益诉讼检察“4+N”领域,更充分体现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价值和效能。建设检察办案大数据平台,以数字革命赋能法律监督,让法律监督更有力、更高效。

四要以更严要求推进自身建设。坚持“品牌立院”这一理念,着力打造“三块基地、六块品牌”工程,以重点突破带动各项工作争先进位。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与时俱进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再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旗检察院将在旗委领导、人大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守正创新,开拓进取,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党的检察事业新局面,努力为现代化敖汉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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