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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汉旗检察院督促保护宋杖子传统村落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3-06-04  作者:  新闻来源:内蒙古检察  【字号: | |

敖汉旗检察院

督促保护宋杖子传统村落

行政公益诉讼案




【关键词】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传统村落保护 协同履职


【要旨】


纳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传统村落属于环境保护法规定的“环境”范围。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职能,采取制发磋商函、召开圆桌会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建立传统村落保护长效机制。


【基本案情】


赤峰市敖汉旗丰收乡宋杖子村落形成于清代,距今已有200余年历史,村庄两侧峰峦迭起,风景秀美,建筑形式完美体现了北方丘陵地带传统汉族村落民居特征,该村落于2016年纳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但宋杖子村未实行挂牌保护,村落内重点场所存在消防隐患,经修缮后的典型民居老屋改变原貌,村庄部分加盖的彩色铁皮瓦破坏了传统村落整体风貌。


【调查和督促履职】


敖汉旗检察院(以下简称敖汉旗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宋杖子村传统村落保护欠缺的案件线索。敖汉旗院通过无人机现场勘验、询问村民、调取传统村落登记档案等方式核查线索。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十条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第四条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中国传统村落保护项目施工工作的意见》第四条、第五条,乡政府、旗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对宋杖子村传统村落保护具有监管职责。


2022年1月12日,敖汉旗院对丰收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丰收乡政府)、敖汉旗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旗住建局)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对古村落情况进行调查


2022年1月13日、1月18日,敖汉旗院分别向丰收乡政府、旗住建局发出磋商函,就明确责任与存在问题进行磋商。2022年3月8日,敖汉旗院组织与传统村落保护相关的丰收乡政府、旗住建局、发改委、文旅局、财政局召开圆桌会议,达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协同发力保护”的共识。2022年3月16日,敖汉旗院向丰收乡政府和旗住建局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对丰收乡宋杖子村中国传统村落依法履行保护职能、监管职能。


2022年4月13日、5月14日,丰收乡政府、旗住建局局向敖汉旗院回复称,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的统一模板制作了“中国传统村落”标识牌,并悬挂于村口;在老屋、古井等20余处重点保护对象添加了标识牌;增加消防设施30余件套;将传统村落保护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将传统村落保护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制订了“老屋”、彩钢瓦屋顶修复治理方案,并申请资金进行专项整治。


召开现场听证会


2022年7月22日,敖汉旗院组织行政机关、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在村落内召开现场听证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席听证会。听证人员一致认为,行政机关已经积极履职并对问题整改到位,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2022年11月,敖汉旗院通过对宋杖子传统村落保护情况开展“回头看”。政府投入30余万元对“老屋”进行修缮,村落内原居民和游人行为文明,环境有序。


【典型意义】


传统村落蕴藏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文化景观,是农耕文明留给当代的重大遗产。传统村落保护面临法规政策不健全、保护机制不完善、多头管理、协调难等问题,检察机关磋商、召开圆桌会议等方式与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 “会商把脉”,形成财政、文体旅游、发改等部门共同支持镇政府、住建部门履职合力,实现了检察机关维护公益、行政机关履职尽责、传统村落得到保护的双赢多赢共赢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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