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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汉旗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被告人汤某某、席某某等3人提起公诉
时间:2023-09-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敖汉旗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被告人汤某某、席某某等3人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汤某某、席某某、徐某某在明知他人借用其银行卡转移违法资金,更明确银行账户不能向他人出租、出借、买卖的情况下,仍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交给他人使用,期间为他人完成转账提供帮助,三人共帮助转移违法资金达四百余万元。经查明,三名犯罪嫌疑人名下银行卡中有多笔电诈资金流入,因三名犯罪嫌疑人提供结算帮助而被转移。三人别分获利不等。
被告人汤某某、席某某等3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颖 萨仁高娃

:王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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