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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汉旗人民检察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3-02-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敖汉旗人民检察院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3年 2月2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部门主要职责

1、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同级党委工作部署,制定检察工作目标,完成各项检查工作任务。

2、依法办理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案件,实施立案侦查监督、侦察活动监督。依法办理审查起诉、提起公诉、抗诉案件,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工作。

3、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实行监督,维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公平公正,维护监管秩序稳定。

4、受理公民的报案、举报、控告和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案件。

5、对人民法院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6、开展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检察工作。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7、负责其他应由县级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敖汉旗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敖汉旗人民检察院本级预算。

(一)敖汉旗人民检察院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敖汉旗人民检察院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家。

敖汉旗人民检察院编制59人,其中:政法编49人、事业编10人。2022年政法编实有人数46人,事业编实有人数7人。敖汉旗人民检察院现有聘用制书记员19人,长期聘用人员17人。

(二)敖汉旗人民检察院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敖汉旗人民检察院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2

3

4

5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673.5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74.58万元,增加19.63%,增加主要是由于2023年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增加,增加年末未休假补贴预算。

支出预算1,673.5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74.58万元,增加19.63%,增加主要是由于2023年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增加,增加年末未休假补贴预算。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673.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656.32万元,占比98.97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万元,占比 0%;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比 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上年结转17.20万元,占比 1.03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 万元,占比 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67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4.32 万元,占比78.54 %;项目支出359.20万元,占比21.46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比 0 %。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办案业务、业务装备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1,673.5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56.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上年结转17.2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1,439.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6.6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必需的专项经费。其中人员经费962.62万元;基本日常运行公用经费117.27万元,办案业务费176.41万元、业务装备经费182.7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38.5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纳。

3、卫生健康支出 53.7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款。

4、住房保障支出65.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3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款。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 万元,增长 0 %。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44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

2、公务接待费 9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5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 万元,增长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5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 万元,增长0%,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7.27万元,比上年增加5.68万元,增加5.09%。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增加,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预计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7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70.00万元具体包括:投影仪8台20.00万元,图书档案设备1台20.00万元,空调机组1台80.00万元,文件柜50台5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末,共有车辆 10 辆, 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0辆。执法执勤用车10辆价值201.16万元,全部用于办理案件。房屋构筑物建筑面积5004平方米,价值723.4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警示教育基地。通用设备696台/套/个,价值1129.5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办案。专用设备15台/套/个,价值28.55万元,主要用于消防、安检。图书237本,价值7.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办案。家具674台,价值72.6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

四、2023年度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一)项目支出

2023年项目支出359.2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7.22万元,减少26.15%,项目支出减少原因为,2023年聘用制书记员保障经费不作为项目支出。

(二)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2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6个,公开绩效目标2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33.33%。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42.72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95.41%。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项目类别

预算数

年度绩效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目标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办案(业务)经费

840001-敖汉旗人民检察院

专项资金项目

172.24

充分保障办案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足额保障办案办公费、办案印刷费、办案邮电费、办案差旅费、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办案业务费用,确保办案业务工作圆满完成。提高案件结案率,提高办案效益,提高群众满意度。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受理案件数量

正向

大于

200

10

质量指标

年度结案率

正向

大于

90

%

10

时效指标

法定审限内结案率

正向

大于

95

%

10

成本指标

综合业务运转保障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52

万元

5

设备设施维修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30

万元

5

差旅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60

万元

5

综合办公办案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108

万元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办案效率

定性

提高

20

可持续影响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定性

长期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干警满意度

正向

大于

90

%

10

业务装备经费

840001-敖汉旗人民检察院

专项资金项目

170.48

充分保障检察业务工作的业务装备,加强智慧检务建设,持续提高和完善业务装备水平,持续提高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服务对象满意度。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购置设备数量

正向

大于

2

台(套)

10

质量指标

装备到位率

正向

大于

95

%

10

设备质量合格率

正向

大于

98

%

10

时效指标

装备采购时间

定性

2023年12月之前

10

成本指标

办公设备采购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220

万元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设备利用率

正向

大于

98

%

20

可持续影响

设备使用年限

正向

大于

5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使用人员满意度

正向

大于

98

%

10

合 计

342.72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琪 联系电话:13734762571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部门预算公开12张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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