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敖汉旗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单位)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6个,本部门(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包括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法警队。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敖汉旗人民检察院。详细情况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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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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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敖汉旗人民检察院 |
行政单位 |
三、2024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4年,敖汉旗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紧紧围绕“两件大事”和旗委部署,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进一步提振精神、提升业绩、提高能力。一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1271件1489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表彰58人次,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 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单位”,被自治区党委评为“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
全年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42人,起诉333人。 对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严重暴力犯罪保持高压态势,起诉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1人,起诉强奸、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11人,起诉“黄赌毒”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86人,毫不动摇打击犯罪。坚守“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底线,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强化监检配合,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0件,追赃挽损384万元,铲除贪腐滋生土壤。坚决维护金融安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犯罪34人,挽回经济损失147万元,守护百姓“钱袋子”。
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情节轻微犯罪依法不批捕150人,不起诉191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依法变更强制措施2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276名自愿认罪认罚的被告人提出轻缓量刑建议,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
制发检察建议8份,推动治罪与治理并重。针对农村涉赌、涉毒等问题,向相关乡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引领乡风文明新气象。
监督立案6件,追捕追诉16人,让“犯罪者”得到应有惩罚。监督撤案36件,让“无辜者”免受刑事追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57件,从源头保障证据合法、程序规范。加强刑事审判监督,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1件,提出抗诉2件,纠正量刑失衡问题。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统一公检司法理念,提前介入61件,避免程序空转。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纠正刑事执行违法案件47件,开展监管场所安全检查活动6次。适用繁简分流办理轻罪案件256件,平均办案时长由29天缩短为22天,让公平正义更快实现。
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132件,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监督。创新矛盾化解方式,与旗法院、司法局共同签订《涉法涉诉矛盾化解及案件线索移送工作机制》,适用该机制化解纠纷8件,有效避免涉法信访事件。
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8件,加强对行政审判程序违法和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8件;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移送主管机关处理93人,力促解决有案不移、以罚代刑、不刑不罚等问题。
立案监督57件,守护青山苍翠、河湖安澜。
协助市检察院立案侦查1件,核查线索3件,严惩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通过参与纪委监委办案方式培养侦查人才,以案代训17人次,打造专业检察侦查队伍。
第二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敖汉旗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1747.4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4.39万元,增长0.83%,变动原因:敖汉旗财政局拨款用于遗属费用及抚恤金丧葬费;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68.49万元,下降17.42%。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 1747.40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747.4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68.49万元,下降17.42%,变动原因:本年度无拖欠企业账款化债资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动,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动,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 1747.40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747.4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368.49万元,下降17.42%,变动原因:本年度无拖欠企业账款化债资金。
2.结余分配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动,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动,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敖汉旗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 1747.40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577.61万元,占 90.28%;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经营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其他收入 169.79万元,占 9.72%。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敖汉旗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 1747.40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 1208.91万元,占 69.18%;
本年项目支出 538.49万元,占 30.82%;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本年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 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敖汉旗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均为 1577.6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55.39万元,下降8.97%,变动原因:年末结余资金收回;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34.26万元,下降21.59%,变动原因:本年无拖欠企业账款化债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敖汉旗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1577.61万元。与年初预算 1733.00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 91.03%。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一般公共服务(类)决算数为 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变动。
(二)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 1366.6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01.91万元。其中:
1.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1086.52万元,支出决算99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为:正常支出差异。
2.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382.06万元,支出决算37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正常支出差异。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 106.2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8.87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76.75万元,支出决算7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保险调整缴存基数。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38.38万元,支出决算35.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保险调整缴存基数。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 31.9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4.21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35.72万元,支出决算3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医疗保险调整缴存基数,医疗保险缴纳费用降低。。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20.41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基层检察院不需要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 72.7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0.41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93.16万元,支出决算 7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1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下半年进行基数调整,在正常数值之内。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敖汉旗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 1206.6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084.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3.47万元、津贴补贴397.16万元、奖金43.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0.8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5.42 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9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9万元、住房公积金72.7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8.98万元。
(二)公用经费 121.71万元。主要包括:水费1万元、电费16万元、取暖费22.92万元、物业管理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8.99万元、劳务费2.91万元、工会经费14.70万元、福利费14.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3.9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敖汉旗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 370.9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271.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7.94万元、印刷费16.00万元、邮电费8.01万元、物业管理费13.00万元、差旅费65.00万元、维修(护)费48.98万元、培训费7.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99万元。
(三)资本性支出 99.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79.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19.57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敖汉旗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63.55万元,支出决算 63.55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 0万元,支出决算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 54.56万元,支出决算 54.56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 8.99万元,支出决算 8.99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 63.55万元,支出决算 63.55万元,与预算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敖汉旗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63.5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占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54.56万元,占 85.85%;公务接待费支出 8.99万元,占 14.1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54.5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19.57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1 辆,开支内容:购置一辆执法执勤用车。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9.57万元,变动原因:购置一辆执法执勤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4.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 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01万元,下降0.02%,变动原因:节省加油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 8.9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8.99万元,接待57 批次,237 人次,开支内容:用于公务接待费用;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0万元,接待0 批次,0 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00万元,下降0.04%,变动原因:减少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敖汉旗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动,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敖汉旗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无变动,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敖汉旗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公用经费支出决算 121.7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5.19万元,增长4.46%,变动原因:在职人员增加,福利费及工会经费增加。其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 121.71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5.19万元,增长4.46%,变动原因:在职人员增加,福利费及工会经费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敖汉旗人民检察院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05.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60.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44.70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47.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8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47.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81%;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57.64%,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42.36%。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敖汉旗人民检察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 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敖汉旗人民检察院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XX.XX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不存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政府债务项目、政府投资基金项目、PPP项目和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单位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琪 联系电话:0476-4322091
第五部分 部门(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